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解答


一、什么叫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
    为解决人们由于遗传状况的需要,家庭成员组成的需要或精神生活的需要,希望事先有目的的怀男孩或女孩的方法,称生男育女事先选择。通俗的讲,就是按个人、家庭或家族的愿望,在怀孕之前采取一些措施,使所怀胎儿性别符合这些愿望的方法。即您想生个男孩就用方法怀个男孩,您想生个女孩就用方法怀个女孩,这必须在怀孕前采取措施。一旦怀孕,要想改变胎儿性别已无计可施,那属于事后诊断,需保胎还是流产的问题,不属此题讨论范围。 所谓自然,即此法在家中实行,不人为去动精卵,自然受孕。

二、为什么会生出男孩或女孩来?
    人类性别,被性染色体携带的遗传基因所决定。母体的卵子都含有一条称为X的性染色体。父体的精子,有一半含有一条X性染色体,一半含有一条称为Y的性染色体。如果含X的精子与卵结合,则组成XX性配对染色体,发育出来的是女孩;如果含Y的精子与卵结合,则组成XY性配对染色体,发育出来的是男孩。

三、生男育女事先选择法的机理是什么?
    有X性染色体的精子稍大,运动较慢但耐久力较强;有Y性染色体的精子稍小,运动灵活,稍快,但耐久力稍弱。我们根据X精子与Y精子的这些微小差别以及母体分泌物对这些精子活动的影响,研究出尽可能使希望的精子与卵子结合,而尽可能阻碍不希望的精子前进。其结果是出生胎儿的性别符合人们的愿望的比例大大提高。由于所采用的方法不同,提高的比例有所不同,如果综合应用这些方法,成功率可达90%。

四、生男育女自然选择法与精子分离--人工授精法有哪些不同?
    精子分离--人工授精法也可达到生男育女事先选择的目的。该方法可使分离出的X精子或Y精子纯度高达90%。但经人工授精和女性生殖道的选择后,其出生女性符合率能达到90%,而男性符合率只有65%,原因不明,比我们采用的自然选择法还差。我们的方法之所以称为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是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完成全过程。只需夫妇双方相互配合,在家庭中完成即可,操作方便,不须到医院进行。再则,我们的自然选择法对母体有益,还可减少畸形儿出生率,能提高所生儿童身体和智能方面的素质(见后述);精子分离--人工授精法对母体和胎儿没有这些益处,而且费用较昂贵,而我们的自然选择法费用较低廉。

五、什么人适合采用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
    首先是带有某些伴性遗传缺陷基因(伴性遗传病)的家庭,应该施行。如遗传性红绿色盲,血友病,遗传性夜盲症,假性肥大性肌萎缩症,遗传性鱼鳞皮等。这些病的异常遗传基因排列在X'染色体上,并且是隐性遗传(即:X'Y发病,X'X'发病,X'X不发病但带有致病基因。其中,X'为带致病基因的染色体)。如果带致病基因的染色体来自母系,其母亲未发病,父亲是正常的,他们所生女孩不发病,但有一半带有致病基因,会传给外孙家系。若生男孩,则有一半会发病。这种家庭以生女孩为宜,减少发病机率。如果带致病基因的X'染色体来自父亲(其父多为患者),而母系是正常的,他们所生女孩都带有致病基因(不发病)而将该病遗传下去。若生男孩,全部正常。这样的家庭以全部生男孩最好,可免除这种致病基因在人群中的流传,维持人群正常遗传。
    第二种是家族的愿望,虽然社会发展得逐渐不重视家族观念,但在很多族裔中仍然保持着很强的家族观。传宗接代,财产继承,事业转让在一定程度上维系着并推动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而希望生儿子的家族或生女儿的家族,均可实现性别自然选择。

    第三种是家庭的欢乐与和谐。儿女、儿女、一个家庭有儿有女才完美,才和谐。生儿生女都一样,在这个一样的基础上,能达到完美与和谐不是更好吗?除上述遗传病家庭我们提倡坚决实行性别事先选择外,一般家庭,我们提倡第一胎无论是男是女,生个健康的宝宝就好。第二胎最好能进行性别事先自然选择,以使儿女双全。最好不要再生第三胎,以免人口过速膨胀,万一生了两男或两女,希望第三胎生个异性别的孩子我们也表示支持。民主国家,生育上符合个人愿望也应是体现民主的一个方面。

六、有哪些方法可控制生男育女自然选择?
    1、月经周期计算法:这是生男育女中最基本的要求和方法。包括用基础体温测定,宫颈粘液测定,尿黄体生成素测定等方法来确定排卵日。只有确定了排卵日。才能进行月经周期的计算,决定什么时候同房,以什么姿势行房事,男女各要达到什么样的高潮才能怀上男孩或女孩。这一方法最基本最简单,成功率约在60%左右。

    2、中药口服法:在预防胎儿一些先天性疾病,如无脑儿,脊柱裂等发生的过程中,发现一些药物在预防先天性疾病的同时,能使大部分胎儿是男性;另一些药物能使胎儿大部分是女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生男用处方和生女用处方,这些处方所用药物对母体极有好处,包括调整月经,防止痛经,增强体质,进而预防胎儿患先天性疾病等。只是这些药物需要连服一百天以上再同房怀孕,效果才好。在这一百天需行避孕,经临床应用,成功率在80%。

    3、阴道冲洗法:根据精子的特点和女性阴道、子宫对精子的选择,在同房前应用阴道冲洗法,可使阴道环境发生轻微的改变,从而有利于X精子或有利于Y精子的运动,尽可能使X精子先到与卵结合则生女孩;尽可能使Y精子先到与卵结合则生男孩。此法简单,成功率在83%。

    4、综合法:把上述三种方法结合起来,在口服中药的同时测量月经周期,计算排卵日,一百天后,母体身体已调理好,排卵日也已计算的准确无误,在有目的同房怀孕时,采用阴道冲洗。经一至三次月经周期,多可受孕,并能怀上希望的性别宝宝。经过这种综合性措施,如果夫妇双方配合良好,又完全按照医嘱行事,其成功率可达90%或以上。

七、开展生男育女事先选择会造成人口比例失调吗?
    笔者为了研究生育指导,曾对中国大陆一个地区十年内出生的十万名新生儿的性别进行统计,结果一零三个男孩比九十七个女孩。与联合国对二亿多新生儿性别统计得到一零五个男孩比一百个女孩的结果(笔者后来才得到此数据)十分一致。 男孩在后天成长过程中的夭折数比女孩大,到生育年龄,男女数目比例基本相同。从我们实践的情况和国际上的统计来看,因指导生育而使人口比例失调是不会发生的。

    1、真正愿意接受指导的人并不多。虽然我们一再提倡,但在近60亿人口的世界上,能听到这类呼声的人太少。就是听到后,来真正接受指导这就更少。笔者在中国大陆七十年代中期,近两年内指导了350余对育龄夫妇进行生男育女性别选择,成功率为83%,其中100 余名后被人工流产未能成活。这个数字对12亿中国人来说真不值一提。这其中约20%是希望生女孩。国际上报道,在一个一亿多人口的国家中,800名指导医生在近七年的时间内进行了约一万对夫妇的指导,其中希望生男孩者约5000名。说明愿意接受指导者仅不过占总人口的0.5%-3%,再加上生男,生女各占一半,根本不会影响人口性别比例达到失调的地步。提出这类疑问的人是杞人忧天。如同担心佛教盛行人们都会不结婚,不生育而人类会绝种一样。数千年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是不会发生的。笔者在提倡与指导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类质疑,特在此作一解答。

    2、我们提倡生两胎,而且最好在第二胎时施行性别选择,生一个与第一胎相异性别的孩子。这样做,就是很多人,很长时间做下去,也不会造成任何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

八、采用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对母体会有什么影响?
    前面已讲到,月经周期计算法只测试体温或尿液来确定排卵日,这对母体丝毫无影响,只是要求同房的时间和姿势,一月1-2次,不会影响到夫妇双方的任何方面, 服药法所服药最早为纠正胎儿先天缺陷而设计,药物均有千年以上的服用历史,母体服后只会增强母亲体质,调经补血,温暖子宫,使月经周期更准确,抗病能力更强,无任何副作用。阴道冲洗所用药物为人体内必须含物质,对人体无任何伤害。笔者应用350余例,国际上报道(笔者后来才看到)应用万例,均无任何副作用。说明这套综合法只对母体有益而无任何不利影响。

九、采用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对新生儿会有什么影响?
    前面已述及,月经周期计算法,只涉及父母的性方式,与精、卵无关,因而不会影响到胎儿。服药法本身是为纠正畸形儿而设计,母体服用只会使胎儿发育更好,不会有任何副作用。据统计,未受指导的一般生育,有千分之一至二的畸形胎儿出生,笔者在350余例指导中,有250余例胎儿存活(另100例被人工流产),无一例畸形发生,国际上报道,受指导生下的一万名新生儿,无一例畸形。这些均说明,采用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只会对胎儿发育有极好的作用,而无任何副作用。从理论上讲,受指导生下的孩子除体质上平均要强于未受指导出生的孩子外,在智力上也会平均高于未受指导出生的孩子。当然,这有待于对这些孩子的追踪观察与研究。

十、对采用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法的夫妇有些什么要求?
    1、妊娠生育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除受男女双方须健全的生殖系统的影响外,双方精神状态,特别是母体的精神状态对能否受孕影响很大。长期的思想紧张,如工作压力,盼子心切,环境不适,愤懑不平,嫉妒不公等等,都会使正常但紧张的生殖系统不能受孕,因而要有重视生育,认真执行医嘱的决心,但思想上要处之泰然,顺其自然,不切盼,不心焦,不紧张,把一切都当成日常生活中必须做的事一样去轻松的对待,处于一种平常心态,事情就已经成功了大半。
    2、夫妇双方要合作,相互关照,提醒,安慰,按医嘱协调的配合,不要使任何一方处于一种”孤军奋战“的境地,才能迅速达到成功。
    3、夫妇双方都要认真对待医嘱,按医嘱去做,成功的把握才会大,不可马虎从事,失去机会。为了确保受指导者的利益和我们的信誉,若妊娠后经三家医院超声波检查证实与所要求的性别不符,或出生后性别不符,我们将退回所收全部款项,分文不取。
 
卢戈医师,医疗全科毕业于兰州医学院,并参加甘肃省“西医学习中医学习班”学习。曾任甘肃省酒泉市三敦医院院长,研究生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并获医学硕士学位。兰州医学院人体组织学胚胎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曾以交流学者赴法国里昂市E.HERRIOT医院工作一年。先后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著述四部,专著一部。多次在中国和国际上获奖。被录入《中国专家人名辞典》。具三十余年临床、教学与科研经验。95年应邀来美,并已杰出专业人士获邀长居。愿以其在人体胚胎学方面的专业知识,结合中医方法,指导人们进行生男育女事先自然选择,纠正各种男性和女性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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